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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级学业自查有关说明

发布时间:2014-09-04访问次数:147

一、各专业毕业要求的应修课程学分见附件一。

二、核对课程时,如果出现系统里和学习指南里课程号不一致的情况,以学生系统里的电子方案课程号为准。

三、本学期课程因目前没有获得学分,需要算为未获学分课程。

四、办理过课程替代(本人持有教务处盖章的课程替代表),但系统内课程仍未替代的,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汇总,填写“2011级课程替代为成功汇总表”(附件二),在备注处填写“已办理但未替代”。

五、本学期准备办理课程替代的同学,同样填写“2011级课程替代为成功汇总表”(附件二),在备注处填写“尚未办理替代”。

六、关于四六级奖励学分,符合奖励条件(指在第三学期通过四级第四学期选了英语四级课程,第四学期通过英语六级并在第五学期选了英语六级课程)的同学学分已置入系统,本人可以查看,没有查到的同学需要在相应替代模块补选替代模块课程。

 

 

附件一 2011级各专业应修课程学分一览表.zip

附件二 2011级学生课程替代未成功汇总表.zip